《道德經》第六十五章(古之善為)
古之善為道者,非以明民,將以愚之。民之難治,以其智多。故以智治國,國之賊,不以智治國,國之福。知此兩者亦稽式。常知稽式,是謂玄德。玄德深矣,遠矣,與物反矣,然後乃至大順。
白話古代善於行道的人,不是使百姓聰明,而是使百姓淳樸。百姓難於治理,是因為機巧的心思太多。所以用智巧治國,是國家的禍患;不用智巧治國,是國家的福氣。懂得這兩種治國的差別,就是法則。常守這個法則,叫玄德。玄德深遠啊,與世俗之見相反,最終達到最大的和順。
(本文為公有領域古籍原文,據維基文庫所收通行本整理;白話譯文為本站編譯。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