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道德经》第六十五章(古之善为)
古之善为道者,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。民之难治,以其智多。故以智治国,国之贼,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。知此两者亦稽式。常知稽式,是谓玄德。玄德深矣,远矣,与物反矣,然后乃至大顺。
白话古代善于行道的人,不是使百姓聪明,而是使百姓淳朴。百姓难于治理,是因为机巧的心思太多。所以用智巧治国,是国家的祸患;不用智巧治国,是国家的福气。懂得这两种治国的差别,就是法则。常守这个法则,叫玄德。玄德深远啊,与世俗之见相反,最终达到最大的和顺。
(本文为公有领域古籍原文,据维基文库所收通行本整理;白话译文为本站编译。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