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道德經》第十四章(視之不見)
視之不見名曰夷,聽之不聞名曰希,搏之不得名曰微。此三者,不可致詰,故混而為一。其上不皦,其下不昧。繩繩不可名,復歸於無物。是謂無狀之狀,無物之象,是謂惚恍。迎之不見其首,隨之不見其後。執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。能知古始,是謂道紀。
白話看不見的叫夷,聽不到的叫希,摸不著的叫微。這三者無法追究,只能渾然為一。它上面不顯明亮,下面也不昏暗。連綿不絕無法命名,最終歸於無物。它是沒有形狀的形狀、沒有物象的物象,就叫惚恍。迎著它,看不見它的頭;跟隨它,看不見它的尾。把握自古以來的道,可以駕馭現在的事物;能懂得遠古的開端,就是道的綱紀。
(本文為公有領域古籍原文,據維基文庫所收通行本整理;白話譯文為本站編譯。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