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道德经》第十四章(视之不见)
视之不见名曰夷,听之不闻名曰希,搏之不得名曰微。此三者,不可致诘,故混而为一。其上不皦,其下不昧。绳绳不可名,复归于无物。是谓无状之状,无物之象,是谓惚恍。迎之不见其首,随之不见其后。执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。能知古始,是谓道纪。
白话看不见的叫夷,听不到的叫希,摸不着的叫微。这三者无法追究,只能浑然为一。它上面不显明亮,下面也不昏暗。连绵不绝无法命名,最终归于无物。它是没有形状的形状、没有物象的物象,就叫惚恍。迎着它,看不见它的头;跟随它,看不见它的尾。把握自古以来的道,可以驾驭现在的事物;能懂得远古的开端,就是道的纲纪。
(本文为公有领域古籍原文,据维基文库所收通行本整理;白话译文为本站编译。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