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花易數基礎(五):體用的確立與體用關係
體用是梅花易數的靈魂:體為自己、為事之主;用為他人、為事之應。體用一定,吉凶之判始有依據。
體用的確立
以動爻定體用:動爻在上卦,則上卦為用、下卦為體;動爻在下卦,則下卦為用、上卦為體。簡記"動者為用,靜者為體"。如上篇雷澤歸妹六爻動,動在上卦震,則震為用、兌為體。
體用關係總綱
用生體大吉(如水生木),體克用小吉(如木克土),體用比和小吉,用克體大凶(如金克木),體生用小兇(如木生火,主耗洩)。斷卦先看體用五行生剋,此為第一鐵律。
體用的引申
體可為問事人、為所佔之事的主體;用為對方、為環境、為所問之事的發展。佔財以財為用,佔病以病為用,活看。互卦、變卦亦有體用,就其本身再分體用,不必與主卦混同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