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花易數基礎(六):五行生剋斷吉凶
體用既定,以五行生剋斷吉凶。五行:木火土金水;相生:木生火、火生土、土生金、金生水、水生木;相剋:木克土、土克水、水克火、火克金、金克木。
五種關係斷吉凶
用生體:用為生我之父母,大吉,如佔事得此,謀望有成。體克用:我克他人他事,小吉,雖可得但費力。體用比和:同類相比,吉,如朋友相助。體生用:我生他人,洩氣,小兇,主耗散。克體:他人克我,大凶,主破敗、疾病、官非,須慎。
旺衰參看
生克之外,參看五行旺衰:春木旺、夏火旺、秋金旺、冬水旺,四季末土旺。體旺則吉力增,體衰則兇力增。如木體生於春季,雖體生用亦不至大凶;金用克木體於秋季,則兇更甚。
例項
佔得水火既濟,動在下卦:下卦離火為用、上卦坎水為體,體克用(水克火),小吉。雖可成,然須費一番手腳。此即"體克用"之斷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