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道德經》第六十八章(善為士者)
善為士者不武,善戰者不怒,善勝敵者不與,善用人者為之下,是謂不爭之德,是謂用人之力,是謂配天古之極。
白話善於帶兵的人不逞武力,善於作戰的人不輕易發怒,善於勝敵的人不與敵人正面衝突,善於用人的人對下謙卑。這叫不爭之德,是善於借用眾人之力,是順應天道的至高法則。
(本文為公有領域古籍原文,據維基文庫所收通行本整理;白話譯文為本站編譯。)

善為士者不武,善戰者不怒,善勝敵者不與,善用人者為之下,是謂不爭之德,是謂用人之力,是謂配天古之極。
白話善於帶兵的人不逞武力,善於作戰的人不輕易發怒,善於勝敵的人不與敵人正面衝突,善於用人的人對下謙卑。這叫不爭之德,是善於借用眾人之力,是順應天道的至高法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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