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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字基础第二讲:日元与十神

分类:八字命理发布日期:2026-10-09

周玄老师《八字基础》讲座讲义整理(理论部分)。

五.日元与十神

1.日元

每个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,由于出生之时所处的宇宙状态不相同,禀受的阴阳之气的清浊旺衰就不同。这是一个以日柱之中的日干旺衰为中心,其他干支为辅构成的生克扶抑的系统。日干与四柱其他干支的特殊组合,作为阴阳五行的表象,构成了一个特定的人,人的旦夕祸福都从日干出发,并通过它得于体现个人在宇宙中的固结状态。因而日干称之为“日元”或“日主”或“身”。

2.日主定十神

日主为我,为己身。日主的五行之性与四柱中其他干支的五行之性的关系不外乎正偏,生克。阳日干见其他阳干为同性相见,为偏;阳日干见其他阴干为异性相见,为正。同样,阴日干见其他阴干为同性相见,为偏;阴日干见其他阳干为异性相见,为正。

其他各干与日主我有:生我,我生,克我,我克,同我五种关系。

 生我者有父母之义,故立名印绶。印,荫也;绶,受也。譬如父母有恩德,荫庇子孙。子孙得受其福。国家设官分职,绶以权印,使之掌管,官无印,无所凭,如人无父母无所依其理一也。

 我生者有儿女之义,故立名食神。食者,如为虫食物则伤物,人食物则能造物。

 克我者我受制于人之义,故立名官杀。国家封官与人,人身属公家,驱使终身死而后已。此言为既得官又为官害之义。

 我克者是人受制于我之义,故立名妻财。如人娶妻又有嫁妆田土陪嫁,财产供我享用,妻侍夫我,我得妻室内助不致困乏。

 同我者如我兄弟之义,故立名比肩。

在上面的生克制化的关系中,日主的我为阳干时,柱见阴干为正,见阳干为偏。如阳干日主,柱中生我的阴干为正印,为生母的话,柱中生我的阳干则为偏,偏印则为继母,庶母。所以,除有五种关系之外,还有十神之别。

 “生我”者为父母。阴干生阳我,阳干生阴我为正印;阳干生阳我,阴干生阴我为偏印。

 “我生”者为儿女。阴我生阳干,阳我生阴干为伤官;阴我生阴干,阳我生阳干为食神。

 “克我”者为官杀。阴干克阳我,阳干克阴我为正官;阴干克阴我,阳干克阳我为七杀。

 “我克”者为妻财。阴我克阳干,阳我克阴干为正财;阴我克阴干,阳我克阳干为偏财。

 “同我”为兄弟。阴干同阳我,阳干同阴我为劫财;阴干同阴我,阳干同阳我为比肩。

由上可知,我为日主:

 克我、抑我者为官杀。同性-偏官,异性-正官。

 生我、扶我者为印星。同性-偏印,异性-正印。

 同我、助我者为比劫。同性-比肩,异性-劫财。

 我生、泄我者为食伤。同性-食神,异性-伤官。

 我克、耗我者为财星。同性-偏财,异性-正财。

天干十神的查法,如日主为甲,四柱中其余三个天干见甲就为比肩,见乙就为劫财,见丙为食神,其余仿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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